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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改印发

发布日期:2019-07-16 浏览次数:1813

为支持提高湖南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最近联合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增商标、地理标志相关内容,经费支持和奖励的金额也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设置年限为2019年至2021年。


据了解,早在2015年8月18日,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知识产权局为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共同出台印发了《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机构改革后,为了更好地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商标、地理标志相关内容,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力度,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省外知识产权维权列为重要支持方向;改进完善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方式,加大因素法分配比例,并在权重设置中主要考虑发明专利授权等高质量知识产权因素;注重绩效管理和目标导向,凡是列入支持方向并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可考核的,均列为后补助项目。


此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有三个方面的明显变化。一是明确专项资金管理单位为由省财政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是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列为项目支持的重点,主要包括互联网+保护、导航预警、省外维权等;将国内地理标志商标授权资助、国内地理标志产品获批资助、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资助、真抓实干地区奖励列为新的支持范围;增加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内容;改革了资金分配方式,后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由原办法中直接下达到申报单位改为分配下达各市州,由各市州与本市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合并统筹使用。三是明确了新增支持范围的标准;加大了对海外专利申请、授权的支持力度,由原来的每件每国家(地区)资助1万元调整为分公布和授权两个阶段进行资助,对欧洲、美国、日本的授权专利资助提高到5万元/件,调减了对单件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件3000元调整为2000元。增加了对知识产权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州进行经费支持,每个市州支持额度不高于100万元;增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园、强企等示范单位的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以及复核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以及复核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保护)示范县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50万奖励,对新认定的以及复核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提高了对湖南专利奖奖励标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原来一次性分别给予7万元、3万元和1万元奖励调整为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与省财政厅一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和激励作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力支撑湖南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来源:中国质量报)


山东发布首个综合性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每年2700万奖励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单项最高奖补200万


7月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若干政策》,优化整合了专利、商标及地理标志、质量名牌、标准化等相关政策,成为国家机构改革后,山东省出台的首部地方版综合性知识产权政策。


据了解,该政策共涉及9条24项具体内容,涵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三大维度”,着重突出“助优扶强、管用有用”原则,解决原有政策碎片化造成的不便利、不清晰问题,同时加大实施效果好、引领带动强的政策力度。


其中,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突出知识产权创造资助政策延续性,对新注册的马德里商标每件资助7000元,对企事业单位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企事业单位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最高资助15万元。同时将国防专利纳入资助范围,享受地方同等待遇。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引导企业开展防御性知识产权保护,将知识产权综合保险模式覆盖全区,企业购买知识产权综合保险后最高可获得105万元保费补贴;支持知识产权试点运营平台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建设运营机构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运营补助;对于每年授权发明专利50件以上的“专利大户”,则给予最高50万元额外补贴。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支持知识产权在企业品牌创建、质量提升和标准化建设的方面的应用,对企事业单位创建的山东名牌、山东服务名牌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中国专利金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扩大政策受惠面,在对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同时,给予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提名奖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引导企业走高质量发展新路。


自201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以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大幅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超过省内14个地级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位居国家级新区第二位;创建市级以上名牌产品279件;制修订各类标准221项,其中国际标准9项、国家标准97项;181家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该政策出台后,青岛西海岸新区将进一步瞄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三个维度”,保护营商环境,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构筑“专利防线”,打破国际竞争中的标准贸易壁垒,推动制造业企业由产品制造向品牌创造蝶变升华,让知识产权成为推动产业创新的重要“助推器”。(来源:法制日报)


#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结案信息】虾酱,你选“老北塘”还是“北塘”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就“北塘”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本案主要涉及在现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归属于不同类别的商品是否构成类似的问题。


“北塘”商标(简称诉争商标)由北塘海鲜协会于2009年5月14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2012年8月21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9类“虾酱”等商品上。


“老北塘”商标(简称引证商标)由老北塘食品公司于2002年4月2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30类“调味品、调味酱”等商品上。老北塘食品公司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维持。原告老北塘食品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一方面,从商标标识来看,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 在文字构成、呼叫方面构成近似,因此,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另一方面,从核定使用的商品分类看,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虽然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归属于不同的商品类别,但“虾酱”商品与“调味品、调味酱”商品从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等因素考虑,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故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虾酱”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调味品、调味酱”商品构成类似商品,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据此,北京知产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老北塘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撤销被诉裁定并重作。(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作者:刘珈彤)


腾讯到济南跟“山东腾讯”打官司,赢了30万


9日,济南中院通报一起商标侵权案的判决情况:全国知名的“腾讯”来济告“山东腾讯”,济南中院判决:“腾讯”为驰名商标,“山东腾讯”商标侵权,应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基本案情


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28日获准注册“腾讯”商标,商标注册号为第1962827号,核定使用服务为第38类,范围包括信息传送、电话通讯、移动电话通讯、计算机终端通讯、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等。2004年4月28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受让取得第1962827号“腾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专用权期限续展至2023年2月27日。


而被告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首页显示有“腾讯传媒”、“腾讯集团”字样,该网站“DM广告”点击进入发现,被告所做的广告设计中使用“腾讯传媒”、“腾讯百事通”字样且突出使用“腾讯”二字。原告认为,被告的此种行为已经侵犯原告的第1962827号“腾讯”注册商标专用权;“腾讯”企业字号的使用同样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告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辩称,被告曾申请注册第35类商标,后被商标局驳回,被告使用“腾讯传媒”并无恶意。被告企业是合法注册,被告的经营范围集中在第35类“广告设计”等,与原告的涉案商标核准的第38类“通讯服务”不属于同一类别,被告在公司网站、制作的广告设计上使用“腾讯传媒”等字样不侵犯原告的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使用“腾讯”作为企业字号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争议焦点


一、涉案第1962827号“腾讯”注册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二、被告使用“腾讯传媒”、“腾讯百事通”等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及使用“腾讯”企业字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案中,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仅享有“腾讯”注册商标专有权,同时享有“腾讯”企业字号权。被告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6日成立,成立时间明显晚于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且原告的涉案“腾讯”商标已为相关公众所广为知悉。因此,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使用“腾讯”企业字号足以误导相关公众将被告公司及其提供的广告设计服务与原告公司发生混淆、误认。因此,被告使用“腾讯”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判决结果


一、被告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涉案第1962827号“腾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腾讯”企业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被告山东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来源:济南中院、新时报)


美商务部开始发放许可证 允许美企与华为做生意


7月10日,据外媒报道,美国商务部表态称已经开始为美国企业发放许可证,以允许这些企业继续与华为进行交易,也就是说,美国华为禁令正式告一段落,华为可以继续购买美企商品。


当然华为尚未从美商务部的“实体名单”中删除,此次美商务部发放许可证也是破例允许美企与名列“实体名单”的企业进行交易。


不过该许可证并非毫无保留,美商务部强调,发放许可证的前提是这些生意不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但它尚未明确哪些产品有威胁,哪些有没有。


发放许可证是此前美总统承诺的一部分。6月29日在记者会上,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允许美国公司继续卖产品给华为。特朗普表示,华为购买的产品是美国硅谷生产的很复杂的产品,这些美国公司很伟大,会带动就业,所以允许美国企业继续卖产品给华为。


对此中方在同一天回应道,如果美方说到做到的话,我们是欢迎的。


不过随后美总统在推特上做出了“补充说明”,表示只会对华为解禁不影响国家安全的产品。美国家经济委员会主席拉里·库德洛也表示解禁即将生效但有限制条件,华为仅可以购买“其它国家同样广泛销售的美国芯片产品”。(来源:快科技)


苹果、Facebook、亚马逊、谷歌下周将出席反垄断听证会


美国政府持续对科技公司做出调查,根据《路透社》报道,亚马逊、苹果、Facebook以及谷歌的高层人员下周将出席由美国众议会国会委员会举办的听证会,探讨网络平台所拥有的巨大市场权力会带来什么影响。


听证会将办在下周二,出席人士包含谷歌经济政策负责人Adam Cohen、亚马逊法律顾问Nate Sutton、Facebook全球政策发展负责人Matt Perault;苹果公司法副总裁Kyle Andeer。


根据《华尔街日报》上个月的报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也正打算对各大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由FTC调查调查亚马逊及Facebook,司法部则会负责苹果以及谷歌。


由于这些公司都是市场上的领导者,也曾经传出阻碍竞争、使消费者选择变少的负面消息,因此才会受到监管。


其中,Facebook更是自去年爆出剑桥分析隐私外泄丑闻,影响数千万名用户后,就持续受到FTC调查,最近调查进入尾声,有可能需要支付50亿美元的罚金。


社交媒体和科技公司在近两年内经常因为不同的事件被要求出席听证会,《路透社》指出,现在不论是美国共和党或民主党的立委都对大型科技公司感到恼怒。


保守派认为,社交媒体正试图降低他们在网络上发声的可能性,激进派则是认为亚马逊、谷歌、Facebook应该将公司拆分,以利竞争。(来源: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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